「旅遊博彩業」還是「博彩旅遊業」?
13/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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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博彩業」還是「博彩旅遊業」?

「旅遊博彩業」或「博彩旅遊業」在澳門各種場合經常出現,包括官方文件、研究報告、媒體報道以及茶余飯後閒談當中。近年還在不斷湧現新的名詞,例如綜合旅遊、商務旅遊、休閒旅遊、美食旅遊、文化旅遊、體育旅遊、教育旅遊、醫療旅遊,等等,不勝枚舉,令人目不暇接。究竟是旅遊博彩還是博彩旅遊,或者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有必要從概念上加以區分。

按照世界旅遊組織和聯合國編制的《2008年國際旅遊統計建議》,旅遊是指遊客的活動,即遊客的出行、住宿、餐飲、遊覽、購物、娛樂等活動。關於出行目的,該統計建議確認了兩個主要大類,即個人目的和商務目的。個人目的又被分為八個小類,包括度假休閒和娛樂、走親訪友、教育和培訓、保健和醫療、宗教/朝聖、購物、過境以及其他。亦鼓勵各國在每個大類之下添加另外的小類(如果它們認為足夠重要)。可見,上文五花八門各式「旅遊」充其量只是表明旅遊的目的,並非嚴謹的說法,如果照搬,以博彩為目的之旅遊,勉強可稱作博彩旅遊。

按標準行業分類,旅遊業是指專門從事旅遊業務的部門,如旅行社、旅遊車船公司等,或稱狹義的旅遊業,與博彩業分屬不同行業。但一般所說的旅遊業是廣義的,或者說是統計上的概念,還包括旅遊相關的各行各業。按照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定義,澳門的「旅遊附屬帳」是參考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的建議,並因應澳門地區特性而編制,按選定的博彩、零售、飲食、住宿、客運及旅行社服務六項旅遊商品及服務,透過估算旅客購買有關商品/服務的費用量化旅遊活動需求,從而評估旅遊活動為澳門經濟帶來的直接貢獻。通俗地理解,餐飲業、零售業的服務對象既有本地居民也有遊客,只會將相關行業直接為遊客提供的服務或遊客消費部分納入旅遊業統計。澳門博彩業的服務對象絕大多數是遊客,因此才被歸入旅遊業範疇。反過來講,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博彩業的客戶大多數是本地居民,則博彩業的主要收入不會納入旅遊業統計。

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副理事長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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