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6時起

曾到廣州海珠區全域人士入境需隔離
24/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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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廣州海珠區全域人士入境需隔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10月24日下午6時起,新增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的防疫措施:

  •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全域。
  • (二)新增對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或之前期間的所有已入境人士,須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澳門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全域。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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