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制度設三類計劃

引進者須屬重點產業所需人才
30/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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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者須屬重點產業所需人才

【本報記者陳宇東】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29)日就《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進行分析及討論,政府代表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出席會議。有關人才引進制度將分為三類,且輸入的人才均要屬四大產業和博彩旅遊業相關重點產業人才。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會見傳媒表示,會上主要探討將來人才引進評審流程如何操作,政府代表指,將來負責審批流程主管實體包括:治安警察局、人才發展委員會、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兩個委員會均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黃顯輝又引述政府代表指,人才引進計劃有三類,包括: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和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三類人才計劃引進的都要是目前本澳發展的重點產業所需要的人才。

會上有委員關注何謂重點產業,當局回應稱,不適宜在法案下定義,是一個動態概念,而重點產業應結合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訂定,如四大產業及現已具規模的博彩、會展和旅遊業。另外亦有委員關注審批時間,政府代表指會由補充性法規訂定,又稱初步構思每一季(三個月)完成一項計劃,而申請人可同時參加一項或以上計劃。

黃顯輝又指,申請人可透過電子平台提交申請,電子平台由人才發展委員會操作,負責訂定首輪入選名單;不被納入人士當時人可提出司法上訴,當局是希望能加快流程,以免上訴拖慢審批進度。

黃顯輝(左)引述政府表示,人才引進制度將分為三類,而且須屬於四大產業和博彩旅遊業所需人才。 (陳宇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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