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宗家暴 299宗純「嗌霎」

《 家暴法》萬不得已才亮劍
06/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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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法》萬不得已才亮劍
《 家暴法》萬不得已才亮劍

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探討《家暴法》成效。出席論壇的治安警察局指揮部輔助室警司蔣少鑫表示,今年頭10個月,治安警共接報303宗普通家庭糾紛個案,當中已有四宗屬家暴個案,需移交司警跟進,其中已有三宗對外公布,而其餘299宗,大部分只屬夫妻吵架等輕微衝突,連《刑法》最低的傷害他人身體完整罪仍未達到,因此未被起訴,但警方仍會將個案通報社工局作跟進,防患未然。

蔣少鑫又稱,警方不會輕易定性家暴罪行,刑事是最後介入手段,而現行《家暴法》與《刑法》單純處罰原則不同,還加入預防措施、保護措施及修復措施。治安警方面,已經與社工局設有聯繫機制,接到有糾紛或衝突的情況,會立即通報社工局。

同場出席的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吳慶文表示,公共部門介入家暴個案不是取決於是否涉及刑事成分,《家暴法》有預防措施保護受害者,需政府及民間共同推動。吳慶文又透露,家庭暴力的起因包括刑事、管教手法過當以及家庭糾紛等原因,局方希望家庭成員能互相尊重,透過溝通等和平理性方式解決問題。

對於有意見認為,刑罰是遏止家庭暴力行為,減免家庭關係出現裂痕的有效方法。澳大法學院副教授邱庭彪、婦聯勵苑主任何歡顏及防止虐待兒童會護兒中心主任李文靜均認為,《家暴法》是為保障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一方而設立的法律,但始終是事態無法得到合理解決的情況下,所採取的最終手段。

蔣少鑫指出,303宗家暴中,299宗純不帶刑事的夫妻吵罵「嗌霎」。 (劉凱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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