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2月6日起試點恢復旅行社出境遊服務

即日起旅行社可發布產品
20/01/2023
32503
收藏
分享
即日起旅行社可發布產品

國家文旅部今(20)日發布《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遊業務的通知》。

通知表示,2023年2月6日起,試點恢復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遊和「機票+酒店」業務。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可開展產品發布、宣傳推廣等準備工作。

國家名單包括泰國、印度尼西亞、柬埔寨、馬爾代夫、斯里蘭卡、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老撾、阿聯酋、埃及、肯尼亞、南非、俄羅斯、瑞士、匈牙利、新西蘭、斐濟、古巴、阿根廷。

通知還提出四點工作要求

1.強化責任擔當。各地要充分認識此次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遊業務對促進旅遊業恢復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責任意識,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穩妥有序組織實施,切實維護遊客安全與合法權益。

2.做好疫情防控。各地要認真落實「乙類乙管」總體方案要求,宣傳倡導「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指導旅行社嚴格遵守我國與目的地國家防疫要求,提醒遊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監測,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行程中註意自身安全和防護,遵守防疫規定,回國後根據屬地政策落實好各項防疫要求。

3.規範經營活動。各地要指導旅行社嚴格落實團隊旅遊管理各項製度和規範,依法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明確各方權責,及時妥善處理涉旅糾紛。旅行社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境外供應商、合作商,做好線路設計和產品對接,優化旅遊團組規模,提醒遊客增強安全意識,投保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倡導文明、綠色、健康旅遊新風尚。

4.加強監督執法。各地要嚴格要求旅行社切實執行「一團一報」制度,及時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準確填報出境旅遊團隊信息。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不得違反時間安排或超出國家名單範圍開展出境團隊旅遊和「機票+酒店」業務。加強對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遊」、安排旅遊者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旅遊市場秩序。(編輯部)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