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管理綱要法明起公開諮詢

為期30日
14/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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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30日

特區政府明起公開諮詢海域管理綱要法,諮詢期由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四日,為期三十日。海域管理綱要法,在2015年,國務院再公佈明確了澳門特區陸域和海域的管理範圍,讓澳門特區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海域後,經法務局協調,與經濟局、旅遊局、海事及水務局及環境保護局共同組成法規草擬小組,進行法案的起草工作,能夠全面反映澳門特區對海域使用、管理、保護和發展這四個方面的基本政策。意見和建議可以親臨遞交或郵寄到法務局,亦可透過電郵(info @dsaj.gov.mo)或傳真(2871 0445)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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