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近五年 樓宇已落成

廉署:牛皮廠土地使用無違法
15/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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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牛皮廠土地使用無違法

經過近五年調查,廉政公署上周五(12 日)公布漁翁街15及17號樓宇(俗稱「牛皮廠」,已改建為商住大廈)地段的專案調查結果,認為未見明顯行政違法或不當,建築物依據的街道準線圖亦不存在偷步或規避法律情況。然而,土地溢價金計算方面存在「合法不合理」,建議當局加快整理溢價金制度。

廉署於2018年收到不同團體的信函,包括對牛皮廠土地利用期屆滿卻一直無宣告批給失效、地段重新利用的溢價金計算及規避《城市規劃法》等提出質疑,署方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跟進。

廉署指出,涉事地段為長期租借確定性批給土地,其上興建有俗稱「牛皮廠」的樓宇,該土地多次獲修訂批給合同及延長土地利用期。至2006年,現承批人信藝公司獲准興建一座由六層高裙樓及其上兩幢26層高塔樓組成的樓宇。

涉「歐案」突遭叫停

後來「歐案」被揭發,終審法院2009年裁定相關地段建築工程涉及歐文龍受賄審批項目,前工務局隨即宣告有關工程准照失效,但當時建築物已興建至第15層。同年,前工務局以善意原則為由,批准信藝公司保留已建成的建築結構,重新編制及發出街道準線圖。2014年信藝公司再提出申請,2018年獲核准修改土地批給合同,以興建一座由六層高的裙樓及其上兩幢13層高塔樓組成的商住樓宇。

廉署批評,承批人多次獲准延長土地利用期卻未能完成利用,但行政當局都沒有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罰款及宣告收回土地,又指工務部門當年此種不習慣收地的做法為人詬病已久。但廉署指出,地段建築物所依據的街道準線圖是於《城市規劃法》生效前四年發出,故不存在偷步或規避法律的情況。

此外,面對「歐案」定罪引致有關行政行為被宣告無效,行政當局當時認為若拆除牛皮廠地段上已完成的建築物,將涉及資源與成本,並對環境造成客觀負面影響,認為維持已建成的樓宇狀態更符合公共利益。廉署認為,當時行政當局的決定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有關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切實有效利用的原則。廉署現階段未發現存在涉及犯罪跡象,也暫未能認定存在明顯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之處。

在土地溢價金方面,廉署認為,「牛皮廠」地段的土地溢價金計算方式,在法律適用上未見有誤,但計算需繳付溢價金的扣減邏輯上,欠缺合理性及利益分配公正性的考慮。廉署建議當局重新檢討溢價金的概念、有關計算邏輯等,盡可能讓溢價金與土地市場價格貼近。

廉政公署公布「牛皮廠」地段的專案調查結果,認為未見明顯行政違法或不當,亦不存在偷步或規避法律情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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