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發新聞需獲許可

內地加強網絡新聞監管
14/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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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加強網絡新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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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公布,國務院正就新修訂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要求論壇、微信、微博等發布新聞內容,需取得許可,而有關負責人規定是中國公民。

新修訂規定,凡是通過應用程式(APP)、論壇、博客、微博、即時通訊工具、搜索引擎等提供新聞,需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而所謂的新聞,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報道及評論,以及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及評論。另在新規之下,申請要求亦提高,包括主要負責人及總編輯要是中國公民、有完備的服務方案、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術保障措施、要有專職新聞編輯、新聞審核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以及有相應的場所、設施和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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