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冀闢工廈撑藝術創作

街頭塗鴉「以身試法」
15/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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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塗鴉「以身試法」
街頭塗鴉「以身試法」

街頭塗鴉雖是藝術作品,但有人認為是「鬼畫符」破壞環境,而據現行法例,任何人未經批准都不能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塗鴉。有本地塗鴉愛好者表示,政府雖特許營地大街小公園合法塗鴉,但仍未能滿足玩家需求,令不少人「以身試法」尋覓廢舊建築物塗鴉,故建議當局開闢工業大廈,供愛好者一展身手,以支持藝術創作。

有愛好者認為,塗鴉作品可不拘一格,發揮創意,正是塗鴉藝術吸引之處。(陳駿騏攝)

遊走本澳的大街小巷,不難在建築外牆、圍欄、電箱等地見到不少街頭塗鴉作品,該等塗鴉有的只是一個簽名、幾個字母,但有的卻是一幅繪製精美、風格獨特的畫作。

本地塗鴉愛好者雷先生畢業於理工學院,主修視覺藝術、特別是版畫繪製,在大二時接觸並愛上街頭塗鴉藝術。在雷先生眼中,塗鴉除了簡單圖案、簽名以外,還有一些相對大型的繪畫式作品。

本地有不少塗鴉愛好者,以團隊方式創作,內容新穎,風格獨特。(資料圖片)

不能碰世遺建築

他指出,近年愈來愈多年輕人迷上塗鴉藝術,亦出現不少團隊形式創作,本地愛好者的塗鴉亦逐漸提升,即使自己愛好塗鴉,但他不斷強調,塗鴉愛好者需有一條底線,凡具歷史意義的世遺建築物都是「不能碰的雷區」,而商戶大門鐵閘等私人場所,亦不應塗鴉。

他建議,當局劃出更多空間,如工業大廈外牆、室內地方等,讓本地塗鴉愛好者創作,以台灣為例,當地政府相對支持塗鴉發展,亦有公司商戶聘請塗鴉愛好者設計商標、包裝等,讓街頭藝術與創意產業結合,以配合政府近年大力推動文創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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