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促完善援助機制

加強支援暴力罪行受害人
04/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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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支援暴力罪行受害人
加強支援暴力罪行受害人

隨著本澳經濟發展,治安方面的挑戰增加。圖為警方雷霆行動打擊各種不法行為和犯罪活動。(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對暴力罪行受害人加強支援。(資料圖片)

本澳不時會發生涉及暴力犯罪或嚴重傷人等個案。根據2023年第一季最新罪案數據,暴力犯罪和侵犯人身罪方面均較去年同期稍有增加,部分更導致受害人嚴重受傷。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對暴力罪行受害人加強支援,包括檢討相關保障制度,優化支援機制,提供適切支援。

李靜儀指出,本澳第6/98/M號法律《對暴力罪行受害人的保障》,規定因在澳門境內或在澳門註冊的船隻或飛行器內發生的故意暴力行為而直接導致身體嚴重創傷的受害人或引致死亡的情況下,對符合包括若受害人的創傷情況引致長期無工作能力或不少於三十日暫時完全無工作能力,損害到受害人自身或家團的生活水平等多項要件,則可向暴力罪行受害人提供適當的援助金,以確保其獲得保障。

現行相關法律已實施逾20年

但上述法律自1998年實施至今已20多年,李靜儀認為,有需要作出檢討和完善,包括檢討有關援助金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以及檢討是否能有效援助到過往受暴力行為傷害而引致失去工作能力或家庭收入大減的受害人。

此外,法律規定暴力罪行受害人申請援助金的要件,除了創傷引致長期無工作能力之外,也包括損害引致受害人生活水平受到相當大的影響,以及未能獲得確實及足夠的補償等。李靜儀促請當局清晰有關定義,明確相關指引,以避免因為對定義的不同理解而無法批准個案。

暴力罪行受害人追討賠償需時

另外,由於嚴重暴力罪行的案件審判需時,受害人難以短時間內追討有關賠償,但同時面對停工收入減少和醫藥費用高昂等經濟壓力。李靜儀期望當局就暴力罪行受害人保障制度進行檢討,以完善有關內容和優化支援機制,為受害人及其家團提供更及時和適切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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