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推動環保積極減碳
16/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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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推動環保積極減碳

為推動環保、配合國家的“雙碳目標”,澳門近年積極推動減碳工作。資料顯示,2020年,本澳的碳排放已比2005年下降了40%-45%,特區政府的減碳成效值得肯定。但與此同時,在進一步增加綠色能源比例方面,澳門仍有較大的優化空間。

近期,澳門公佈了《澳門長期減碳策略》,分別在電力、陸上交通、建築節能、清潔能源替代及廢物處理等方面制訂策略,目標在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峰值,並推動電力、陸上交通運輸兩個主要碳排放領域優先於2050年前實現深度減碳,達至近零排放。

然而,筆者認為,《減碳策略》在具體的行動方案方面,仍應做出進一步細化。

第一,應進一步普及新能源車,增加本澳新能源車的比例。新能源車作為環保的交通工具,將有助於減少尾氣排放,改善居住環境。政府計劃於2035年實現新登記零排放輕型汽車及新能源車的比例達到100%,相關目標清晰,得到社會的認可。在該等政策下,近年澳門電動車數量雖有所增加,但目前澳門新能源車的數量仍僅佔輕型汽車總數的3%左右。因此,政府應進一步加强宣傳普及新能源車輛,提高居民對新能源車輛的認識,同時提供更多淘汰傳統燃油車的指引和資助、鼓勵措施。

第二,需增加及優化電車充電設施,降低充電樁安裝門檻。雖然政府在近年來增設了一些公共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備,但私人樓宇內安裝充電樁的申請手續往往很繁複,特別是一些“份額制”業權的私人停車場,需要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才能進行安裝。這樣的門檻使許多車主不願意換置電動車。建議政府放寬份額制停車場安裝充電樁的門檻,並簡化申辦手續。同時,政府應及早制定對電池回收、新能源汽車維修等產業的扶持政策,為澳門的新能源車產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三,積極推廣綠色建築。除了在新城A區的部分建築物上安裝太陽能設備和推動政府部門以及北安碼頭停車場等公共建築引入太陽能光伏系統外,澳門當局應在城市總體規劃和都市更新方面制定具體的推動綠色建築方案,在進行城市規劃和公共建設時,可充分參考其他地區的先進技術和經驗,不斷優化《澳門綠色建築指引》,提升綠色建築和節能建築的比例,從而減少能源消耗。

筆者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澳門可以早日配合國家實現“雙碳目標”,為綠色、可持續的未來盡到應有的責任。

直選立法會議員鄭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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