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展開聆訊,處理政府就法院早前裁定需要國會批准才可啟動「脫歐」程序的上訴。 聆訊在當地周一早上展開,由於今次案件關係重大,包括院長在內的11名法官會參與為期四日的聆訊,明年1月宣判裁決。
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在庭上強調,恐嚇和辱罵提出訴訟的人損害法治,又指法院會公正處理案件。而代表英國政府的檢察總長衛俊明陳詞時強調,政府行使處理外交事務的特權,並不會削弱國會權力,表明法院之前的裁決出錯。而在法院外,分別有支持留歐和脫歐的示威者集會,警方出動維持秩序,並帶走一名示威者。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英國政府必須先經過國會批准,才可引用《里斯本條約》第50條啟動「脫歐」程序,認為政府無權自行啟動脫歐談判。政府隨即提出上訴。法律界人士預料,英國政府很可能敗訴。
英國在今年6月舉行全民公投, 結果51.9%選民贊成脫歐, 48.1%贊成繼續留在歐盟。據報,首相文翠珊政府原本計劃明年3月底前引用條約,展開為期兩年的「脫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