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推出臨時性的育兒津貼計劃,受益對象是於2025年至2027年期間出生,且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每名幼兒最多可獲發出生年度及緊接兩個年度的津貼。津貼按年度發放,每年度金額為18,000澳門元。
合資格幼兒的父母任一方可透過登入「一戶通」以電子方式,且不遲於幼兒出生年度翌年的6月30日提出申請。此外,在翌年1月1日仍符合條件者,經社工局核查後,繼續獲發津貼,無需另辦手續。
津貼以銀行轉帳方式發放;如屬新申請,將於申請獲批翌日起60日內支付;如屬受益要件維持的情況,則於發放年度的第二季支付。
經特別考慮,2025年前出生,且於法規生效時仍未滿三周歲或剛滿三周歲的幼兒的養育需要,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出生的幼兒亦為津貼受益對象,將因應具體情況獲發一個年度至三個年度的津貼。
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府資助的機構或設施照顧,又或監護人為該等機構或設施的負責人或人員,則不獲發放津貼。
相關法規自2025年7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