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6月3日宣布,已與已除牌的康佰控股前執行董事廖天立、李敏滔及幕後董事吳國輝達成和解,三人同意支付約1.92億港元賠償,將以特別股息形式分派予康佰的獨立公眾股東。此為證監會首宗同類和解案件,並已獲原訟法庭批出命令。
三人被取消董事資格,禁任期分別為12年及8年,同時不得參與任何法團管理,並須支付本案訟費。證監會調查發現,三人曾在2016至2019年間合謀虛增康佰收益,包括以高於市價2.29億元收購資產、支付虛構利息及費用等。
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此案樹立控權人須對失當行為負責的先例,並開創性地為受影響股東提供直接賠償,體現證監會致力保障投資者的決心。
證監會與已除牌的康佰控股前執行董事達成和解。(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