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昨(3)日正式公布《育兒津貼計劃》詳情:育兒津貼將按年度發放,每年1.8萬元(澳門幣,下同)。受益對象為2025至2027年期間出生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而在2022年至2024年間出生的幼兒亦可分別獲發一至三個年度的津貼。換言之,2022至2027年出生的幼兒,均為受惠對象。社會工作局表示,育兒津貼屬創設性和臨時性措施,政府三年後會按實際狀況作適時評估。育兒津貼最快7月16日可申請,當局料合共有1.5萬幼兒受惠。 (林嘉欣攝)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及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介紹《育兒津貼計劃》。(林嘉欣攝)
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鑑於近年本澳出生人口持續減少,低出生率引發人口結構老化、勞動力短缺與經濟動能衰退等問題。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推出臨時性的育兒津貼計劃,旨在為育兒家庭提供部分的經濟支持。
津貼發放目的主要是針對育養幼兒的剛性需求帶來的額外開支,期望減輕部分經濟負擔。法規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五點:第一,受益對象是於2025年至2027年期間出生、且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每名幼兒最多可獲發出生年度及緊接兩個年度的津貼。津貼按年度發放,每年度金額為1.8萬元。
第二,幼兒父母任一方可透過登入一戶通以電子方式、且不遲於幼兒出生年度翌年的6月30日提出申請。此外,在翌年1月1日仍符合條件者,經社工局核查後繼續獲發津貼不需另辦手續。
申請獲批翌日起60日內支付
第三,津貼以銀行轉帳方式發放;如屬新申請,將於申請獲批翌日起60日內支付;如屬受益要件維持的情況,則於發放年度的第二季支付。
第四,經特別考慮2025年前出生、且於法規生效時仍未滿三周歲或剛滿三周歲的幼兒的養育需要,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出生的幼兒亦為津貼受益對象,將因應具體情況獲發一個年度至三個年度的津貼。
五、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府資助的機構或設施照顧,又或監護人為該等機構或設施的負責人或人員,則不獲發放津貼。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表示,《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將於7月15日起生效,最快可於7月16日具條件申請。至於不同年份出生的幼兒可領取的津貼金額,韓衛解釋指,具體而言,2025至2027年期間出生的幼兒可收取三個年度育兒津貼(每年度1.8萬元)。而2022年出生的幼兒可收取一個年度育兒津貼;2023年出生的幼兒可收取兩個年度育兒津貼;2024年幼兒可收取三個年度育兒津貼。
韓衛重申,本次津貼的受惠對象以幼兒「出生年份」為計算基準,非按月份計算。他舉例指,依據行政法規,自2022年起,凡該年度任一個月份出生的幼兒,均為受惠對象。
料1.5萬幼兒受惠涉款2.7億元
至於育兒津貼的總預算,韓衛表示,過去三年有逾1.16萬名出生幼兒,連同今(2025)年預計有約3,500名幼兒出生,預料至今年合共有1.5萬幼兒受惠,預算約2.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