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9日通報,一宗罕見的「高空墜龜致命事件」引發社會關注。2024年底,趙姓夫婦帶孩子在小區內玩耍時,一隻烏龜突然從高處墜落,砸中孩子頭部,最終傷重不治身亡。
經查,該烏龜為同小區業主張某飼養。事發後,趙某夫婦與張某、小區物業及其責任保險公司協商賠償無果,遂將三方一併起訴,索賠13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動物飼養人對其動物造成的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張某作為飼主須對孩子死亡負全責。
至於物業公司及其保險公司,法院認為無直接過錯與法律責任,趙某夫婦亦未提供相關證據,故免於賠償。最終,法院一審判令張某賠償128萬元。張某不服提出上訴,經市中院調解,雙方達成分期償還協議,並給予張某30日寬限期。(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