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加強監管個人購匯

禁境外資產投資
02/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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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境外資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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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第一財經》報道,雖今年內地居民每年50,000美元購匯額度並未縮減,但無論通過手機銀行、網點的自助購匯機或櫃檯購匯時,都需先填寫一份《個人購匯申請書》。該申請書明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壽險和投資性分紅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亦不得參與洗黑錢、地下錢莊交易等違規活動,而違者將被列入「關注名單」,此得兩年將被取消購匯額度,同時可能追繳購匯金額30%或50,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人民日報》亦發表文章,引述業內人士指出,個人購匯主要有兩方考慮,一是滿足日常用匯需求,如境外旅遊或留學等,但考慮到近年刷卡消費便利程度不斷提高,故亦不必攜帶過多現金出境;二是外幣資產配置需求,但從內地居民的美元資產投資渠道來看,主要包括美元存款、理財及QDII產品。文中亦建議,市場主體需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克服從眾心理,並根據自身實際需要,謹慎理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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