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何超明回答全屬拖延性質

改由項目的整體性審理
0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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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由項目的整體性審理
改由項目的整體性審理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已被羈押長達一年時間,但何超明在庭上的回答控罪時全屬拖延性。不停以沒有指定員工和公司、只是履行的職責的陳述拖延時間。

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表示,何超明不停重覆陳述理由,在庭上的回答全屬拖延性,需要更換模式。岑宣布會由現時逐條審理,改由按每個項目的整體性審理,因考慮到控辯雙方未來均會舉證和詢問證人,未來出庭的證人會有100多人。

但何超明不認同是拖延,因案件不同,認為應沿用逐條審理,但尊重法庭權力。終審法院合議庭今日上午的庭審結束,下午3點半將審理何超明涉嫌開設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裝修項目再二判獲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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