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內澳門居民生活、滿足多元用藥需求,澳門特區政府藥物監督管理局持續與內地部門合作,推進在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澳門已上市藥物的工作。
繼2024年4月首批296種藥物列入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可用的澳門藥物白名單後,該局於今年8月8日接獲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第二批共249種藥物獲批准納入白名單,並可於「澳門新街坊」衛生站供澳門居民使用。
新一批藥物在保障常見病治療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展至心血管疾病、代謝疾病、呼吸道疾病及感染症等領域。隨著第二批名單獲批,目前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可使用的澳門藥物總數已達545種,更好滿足居民的多元需求。
藥物監督管理局強調,將持續與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合作,對使用的澳門藥物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琴澳兩地在藥品監管上的交流與協作,確保用藥安全,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居住與工作創造更優條件。(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