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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初次求職青年之津貼」的建議
28/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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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初次求職青年之津貼」的建議

回歸初期,澳門特區政府為紓緩居民就業困難,於2004年制定《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該規章為推動本地就業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該法規實施至今已逾二十年,部分內容未必符合本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尤其對青年就業的支持力度亟待加強。

例如,《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中的“聘用初次求職青年之津貼”對僱主聘用26歲以下、未有工作經驗的初次求職青年的津貼標準為:聘用高中學歷者僅提供12,000澳門元的津貼,分六個月發放,即每月2,000澳門元;聘用高等教育學歷者為15,000澳門元,同為六個月,即每月2,500澳門元。眾所周知,從購買力理論看,20年前的2,500澳門元,今時今日的購買力肯定更低。相比之下,今年10月起接受申請的“澳門青年大灣區職業之路資助計劃”,資助金額為每月 5,000澳門元,發放期累計最長為18個月,且年齡放寬至35歲或以下。該計劃展現了特區政府鼓勵青年融入區域發展的決心和力度,但也對比凸顯了本澳現行相關制度的相對滯後。

為此,本人建議特區政府參考“澳門青年大灣區職業之路資助計劃”,系統檢討並修訂《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合理提升“聘用初次求職青年之津貼”,以及適度放寬年齡條件,以更好支持本澳青年在本初次就業的實際需要。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監事長、立法議員柳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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