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29年台山平民屋邨的重建起步,澳門公共房屋的發展已走過近百年曆程。隨著城市發展,公共房屋逐漸從應急性救濟,轉變為系統性的居住保障體系。自1980年社會房屋(社屋)與經濟房屋(經屋)雙軌並行以來,公屋不僅是棲身之所,更成為許多家庭安身立命的起點。截至2021年,社屋與經屋已分別佔全澳住宅總量的6%與15%,切實承載著超過兩萬個家庭的安居生活。


位於黑沙環慕拉士大馬路的望廈社區公共房屋望信樓總共提供1,590個社屋單位,已於2024年11月正式落成並入伙。(Eddy攝,摘自「澳門記憶」文史網)

1993年9月黑沙環填海工程完成。(唐嘉攝,摘自「澳門記憶」文史網)
2021年,特區政府在「二五」規劃中提出「五階梯房屋政策」,意味著這份承諾走向更細緻的階段——在市場與保障之間,為不同境況的澳門人,鋪就更貼身、更溫暖的安居之路。
從救濟平房到戶戶有窗
社屋作為澳門歷史最悠久的住房保障體系,始終以低收入及特殊困難家團為服務核心。1960 至1970年代,社屋建設進入正式起步階段,先後建成約三百餘個單位,包括提供200個單位的氹仔平民新邨。
1990年代,澳門樓市經歷顯著波動。1994年受內地宏觀調控影響,市場供應呈現過剩狀態;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之後,澳門樓市陷入低迷樓價。故在此期間,澳門的公屋建設一度放緩,2000年後十年間社屋與經屋單位僅落成4,229個。
之後隨著經濟復甦與樓價回升,特區政府回應社會需求,重新推進公屋發展計畫。2012至2013年石排灣樂群樓提供 4,672個單位,成為最大單一屋邨。如今,社屋申請已實現恆常化,並落實人均 8平方米與「戶戶有窗」標準。隨著2022年台山社區(台暉樓)510個單位社屋落成,進一步完善了澳門的公共房屋體系。根據 2022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數據顯示,截至 2021年,社屋與經屋已合共佔全澳住宅總量約 21.8%。配合在建與規劃中的公屋項目持續推進,預計至 2030年,澳門的公共房屋供給將能更全面回應社會的居住需求。
多元階梯構建多元安居
除社屋外,四種階梯共同構建了向上流動的居住體系。作為第二階梯的「經濟房屋」於1980年獲法律確立,首個項目彩虹苑於1986年落成。90年代初是經屋建設高峰期,累計供應14,612個單位。之後歷經市場起伏,2021年修訂的《經屋法》確立了「去投資化」方向,規定單位僅能自住且須售回房屋局,體現「屋住不炒」的居住本質。
為協助收入超出經屋門檻卻難以負擔私樓的「夾心階層」,第三階梯「夾心房屋」應運而生,屬私人房屋性質但定價低於市場。第四階梯「長者公寓」則面向有一定經濟基礎、居住於唐樓不便的長者,首批1,800個單位已於2024年建成。
隨著五階梯政策逐步推進,澳門正朝著層次清晰、兼顧多元需求的住房體系穩步前行。
(本文部分內容引自楊立孚所著之《「澳人澳地」政策的挑戰與對策研究》,澳門經濟學會學報,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