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引導基金新聞發佈會上,有傳媒關注政府投資策略及如何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回應稱,特區政府將主動接觸實力雄厚、信譽良好且有意願長遠投資的機構,目前正在磋商中。由於採用「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層架構,母基金和子基金層面會遴選出經驗豐富及專業的基金管理者負責,依政府投資方向篩選優質項目,在落實政策目標的同時,保障社會資本獲得合理增值預期。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譚致寧表示,基金以政策導向為目標,雖然並非以短期財務回報為目標,但有設立完善的績效評估體系,財務回報僅為評估其中一項,更重視社會效益實現,因此沒有設定固定收益比率。社會資本退出機制方面,基金採用國際成熟的有限合夥基金形式,在基金存續期結束後,所有合夥人可依法律規定及合同安排有序退出。投資比例上,基金亦設立嚴格的謹慎性限制,不會將大部分資金投入單一項目,對單一項目的投資不進行控股投資,佔比初步定為20%至30%。
被問及政府引導基金初步計劃注資110億澳門元的考量原因,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善文表示,有關決定是綜合考慮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需求,以及考慮財政儲備調取利潤後的影響,同樣亦有顧及新興產業長期發展需要。強調現時注資金額適合,亦可滿足新興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及澳琴聯動的需求。
基金經理協商助融資
就本澳優質企業如何利用政府引導基金取得融資渠道的問題,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謝永強表示,基金體系採用「政府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層架構,由經市場化公開遴選的專業基金經理負責項目的篩選、評估與投資決策,企業可就自身符合政策導向的優質項目,直接對接對應母基金或子基金的基金經理,就股權融資安排協商。政府亦鼓勵澳門中小企業、創業團隊、學術機構等各類主體,契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符合特區政府政策導向且具備商業可持續性的本土優質項目,向引導基金體系下的專業基金經理進行推薦或引薦,由基金經理按市場化原則開展後續評估與投資。最終投資決策由專業基金經理依據基金投資規範獨立作出。

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作引介發言。(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