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倡活用置換房及暫住房

盤活資源推動都市更新
08/0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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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活資源推動都市更新

特區政府正研究擴大置換房及暫住房的適用範圍,包括放寬置換房的申請對象,並重新審視暫住房的實際需求,以更好地推動都市更新。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劉嘉翀建議,特區政府可研究透過修法適當放寬置換房的購買資格,例如讓所有受都市更新影響的業主均有資格申請購買,從而提升業主參與意願。又建議當局可研究將「明珠都匯」部分單位轉為「暫住房」,支援都更項目的搬遷需求。

特區政府正研究擴大置換房及暫住房的適用範圍。圖為黑沙環「 P 」地段置換房項目「 明珠都匯 」。(都更公司圖片)

劉嘉翀建議政府透過精準修法與政策聯動,讓置換房與暫住房發揮最大效益,協助推進都市更新工作。(受訪者提供圖片)

劉嘉翀指出,澳門作為土地資源緊缺的微型城市,都市更新不僅關乎城市面貌的更新,更是回應民生居住安全、提升城市承載力的關鍵工程。近年來,伴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落地、都更公司實體化運作,以及置換房與暫住房體系的逐步成型,本澳都市更新已取得階段性發展。但當前都更工作面臨重大機遇與挑戰,若能以置換房資源的靈活運用為突破口,將有助於進一步推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黑沙環「P」地段置換房項目「明珠都匯」合共提供2,064個住宅單位,經認購後目前剩餘逾1,700 個單位。與此同時,本澳樓齡超過30年的大廈已超過5,000幢,涉及數以萬計的住戶。他認為,置換房資源的儲備與都市更新的推進節奏,反映出現行法律制度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而政府研究擴大置換房適用範圍的方向,表現出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值得社會肯定。

在現行制度下,置換房僅供受都市更新影響且無法回遷的業主購買,適用範圍相對狹窄。劉嘉翀建議,政府可研究透過修法適當放寬置換房的購買資格,例如讓所有受都市更新影響的業主均有資格申請購買,從而提升業主參與意願。

籲將「明珠都匯」部分單位轉暫住房

考慮到「明珠都匯」具備相當數量的庫存,劉嘉翀建議,可研究將部分單位轉為「暫住房」,支援都更項目的搬遷需求。相較於將單位轉作私樓或夾屋可能引發的市場議論,改作暫住房能為都更項目提供穩定的過渡安置資源,形成「以房促更」的良性循環。此外,亦可研究允許暫住房以優惠租金或「租購並行」的方式,支援經濟條件較普通的重建業主,減輕其在過渡期間的居住成本。

都市更新是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社會及市民共同努力。劉嘉翀期望政府盡快啟動《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的修法工作,賦予這批寶貴的公共資源更大的使用靈活性。透過精準修法與政策聯動,讓置換房與暫住房發揮最大效益,協助推進都市更新工作,切實支援本澳整體的房屋需求發展。

政府研放寬置換房申請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上周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表示,目前置換房約有1,700個剩餘單位,暫住房則約有2,800個。擴大置換房使用範圍是主要研究方向,重點在於增加可置換對象,由於仍屬置換性質,修法工作相對容易推動。政府正與都更公司緊密商討,探討擴大更多可置換對象的可行性。 對於外界關注是否將置換房單位流入私人市場,譚偉文強調政府須考量整體物業市場環境,坦承置換房經過之前原海一居業主認購後仍剩下的數額,比政府預期中多,因此更要因應市場情況審慎研究。

至於暫住房,譚偉文表示需重新審視其實際需求,檢討是否需保留全部2,800個單位用作重建期間的臨時安置,並研究其他用途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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