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入境制度遏家傭亂象
19/01/2017
18182
收藏
分享
規範入境制度遏家傭亂象
規範入境制度遏家傭亂象

澳門雙職家庭情況愈趨普遍,家傭需求量不斷增加,但是本澳家傭亂象一直存在,如「貨不對辦」、「博炒」、「偷竊」,甚至家傭虐待少主事件亦有發生,原因之一是不少外傭利用旅客身份來澳「搵工」,沒有接受正規中介培訓,質素自然參差不齊。勞工事務局近日提出,計劃規定來澳任職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必須持有出入境當局發出與工作有關的憑證。此舉雖然無法一下子根治本澳家傭亂象,但無疑是加快填補法規漏洞,以及完善監管家傭市場的一次有力嘗試。

本澳現有逾20,000外籍家傭,但近年家傭市場亂象叢生廣受詬病,不少市民反映,鄰近的東南亞國家,不少持旅遊簽證人士來澳後「搵工」,從事家傭工作,他們以遊客身份在中介公司「掛牌」,受僱主聘用後,中介公司就為其辦理「藍卡」,身份從遊客搖身一變變成正式家傭,由於缺乏正規培訓及監管,這些家傭的服務質素及技能水平完全沒有保證,同時亦令到外傭監管工作十分困難。

本澳現時僅靠《聘用外地僱員法》和《勞動關係法》補充條例規管家傭問題,缺乏對家傭職業技能培訓的認可方面等規範。當局早於2014年就表示,短期內會就修改《外僱法》及《勞動關係法》

的框架方案,交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處理以旅客身份留澳「搵工」問題,但相關法案修訂至今仍未出台。

勞工局日前提出,研究規定非專業及家傭外僱,必須持有出入境當局發出與工作有關的憑證,並持憑證入境澳門,才可獲發外僱逗留許可(續期情況除外)。此舉不失為一個相對較易落實的方案,既可有效區分非本地居民入境本澳目的是工作而非旅遊,有助加強對非專業及家務工作類的外地僱員的輸入管理,同時對澳門本地工人亦有保障,但建議政府完善「過冷河」機制,被解僱的家傭需即時離境,不可在澳門找尋其他工作,以杜絕不良外僱「博炒」跳槽現象。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由於現時針對外傭、僱主和外傭中介所三方的相關法律並不健全,故本澳家傭市場亂象頻生,政府有必要盡快落實家傭外僱持工作憑證入境,加快填補法規漏洞完善監管,為澳門家傭市場的良性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