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發布《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新規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疲勞駕駛認定標準亦由過往單純依據駕駛時長,擴大至結合駕駛行為、生理狀態及生活軌跡等因素,其中對客運車輛司機監管最為嚴格。
根據新規,駕駛者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而未停車休息,或休息時間不足20分鐘,即可被認定為疲勞駕駛。針對客運司機,若於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期間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未休息,或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同樣屬違規。
此外,新規亦首次納入生理監測標準。若事故發生前10分鐘內,駕駛者出現雙眼完全閉合超過2秒,或腦電波數值低於30且未及時採取避險措施,也可被認定為疲勞駕駛。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未來將綜合利用車載行駛記錄、監控平台數據、證人詢問及腦電監測設備等方式調查取證。
近年內地多次發生涉及疲勞駕駛的嚴重交通事故,多集中於高速公路貨車與客車。例如去年江蘇鹽城曾有貨車司機疲勞駕駛連撞5車,造成4死2傷。(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