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事關城市發展、經濟活力的提升、居民生活的改善,不僅是建設“幸福澳門”的重要內容,更應該是“活力澳門”、“文化澳門”的重要內涵,“法治澳門”的重要體現。
目前,《三五規劃》諮詢文本中明確提出要加強統籌規劃,做好頂層設計,系統施策,先易後難,並以破格的思維和行動加力推進都市更新和舊區活化。相關的篇幅內容較多,提出目標方向、具體項目比較清晰,本人都表示認同。
結合日前本人組織舉辦的多場有關《三五規劃》諮詢意見交流座談會,以及上月隨立法會張主席赴京、津專項考察的心得體會,提出以下三點意見建議:
一、建立常態化的城市“體檢”機制,強調“治未病”的理念,不是有病才醫治,需要在病前預判並預防,提前開展排查安全隱患與優化工作,由被動維護轉為主動預防、開發利用。
二、“以文賦旅、文商結合”、“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本澳目前有不少具歷史文化價值建築“保護”有餘,“開發、利用”不足。事實上,“保護”與“開發、利用”並不矛盾,建議可借鑒京津經驗和模式,在確保珍貴的歷史文脈、原有結構佈局不被破壞,始終強調“把保護放在第一位”的基礎上,透過注入適度的旅遊開發、文創活化與科技應用等商業元素,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激活目前被閒置歷史建築的生命力和活力。不僅可更好增強社區特色和活力,促進區內經濟活化,更可以帶動資產增值,創造經濟價值,增加公共財政收入。
三、以破格的思維和行動,先易後難,選取一、兩座閒置歷史建築作為試點,借鑒京津經驗,引入相關領域投資者,透過適度的現代化利用與開發,為歷史建築注入現代生活機能。並探索適合澳門實際,可複製的新模式,在本澳“三五”時期有序推進。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監事長、立法議員柳智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