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業界支持新《廣告法》

籲政府提供清晰配套指引
15/0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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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告法》將於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美容業界人士表示,支持並歡迎新法的實施,認為新法有助提升行業誠信、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亦期望政府在執法前提供更清晰的配套指引,讓業界能夠順利過渡及合規經營。

美容業界指新《廣告法》有助吸引本地人才入行、增加就業機會,並吸引更多旅客來澳體驗。(勞工局資料圖片)

澳門美容業商會會長勞玉娥期望當局新 《廣告法》 提供清晰指引,並設立勸解機制,真正實現 「放管服」 改革目標。(受訪者提供圖片)

澳門美容業商會會長勞玉娥表示,商會全力支持新《廣告法》的通過,肯定政府在簡化行政程序、加強消費者保障方面的努力。她指出,澳門擁有逾千家美容院,過往因法規過時而陷入多重困境,新法體現了政府對中小企營商環境的重視,業界將積極配合,確保合規經營。勞玉娥指出,與舊法相比,新法對美容業界展現出多項優勢;同時她又反映,業界在實務操作上仍面臨不少挑戰,誠盼政府提供更清晰的配套指引。

優化廣告審批重塑公平市場

勞玉娥指出,新法透過全面優化管理機制,為美容業界減負並重塑市場秩序。新法明確區分廣告類別,將健康相關廣告細分為醫療服務、保健服務及保健產品廣告,不僅簡化了審批程序,如無醫療功效的保健廣告免事前審批、由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大幅減輕業界的合規負擔,避免因定義模糊而誤觸法網。更透過「放管服」改革簡化廣告安裝審批,縮短過往需時三至六個月以上的簡單廣告招牌申請時間,提升宣傳彈性;同時,新法也嚴格打擊虛假及誤導性廣告,細化真實性原則以遏止「全球第一」或「效果永久」等誇張失實的宣傳,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亦為守法合規的美容機構創造了公平競爭的良性環境。

冀制定「白名單」詞庫

新法對涉及醫療屬性的詞匯作出嚴格限制,例如「治療、療效、治癒、修復、消炎、殺菌」等字眼一律被禁用。業界明白此舉旨在防止誇大醫療功效,但美容服務本身確實能幫助顧客改善皮膚問題,禁用這些詞匯後,業界難以找到合適的替代用語向消費者傳遞服務的真實價值。「我們原本習慣說『改善皮膚』、『治療暗瘡』,現在這類詞不能用,就無法準確告知顧客美容項目的實際效果。」舉例說,業界在使用小紅書等跨境平台時,平台會提供清晰的違規詞指引;但在澳門本地平台作宣傳時,政府尚未出台類似的規範用詞指南。商會呼籲政府盡快參考鄰近地區做法,制定美容服務廣告的「白名單」詞庫或正面清單,讓業界有例可循,避免因理解偏差而誤墮法網。

跨境KOL代言機制待釐清

新法規定代言人及KOL必須親身使用產品或服務後方可推廣,此舉能確保口碑真實性,但業界反映執行上存在困難。許多美容服務屬線下體驗,邀請香港、內地的KOL來澳門門店親身體驗,涉及簽證、交通、時間等成本,落地較為費力。「產品可以郵寄試用,但線下服務很難跨境實現。」此外,與境外KOL簽約並支付勞務費用,其行為是否受澳門《廣告法》及勞工條例約束、如何界定「代言」與「用戶分享」的界線,目前完全沒有清晰指引。她建議政府建立跨境廣告合規監管機制,例如設立事先諮詢窗口或簡易登記制度,協助中小企在合法前提下善用網紅營銷。

勞玉娥強調,美容業是旅遊經濟的重要元素,法規的現代化鬆綁有助吸引本地人才入行、增加就業機會,並吸引更多旅客來澳體驗,豐富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內涵。業界將積極了解新法內容,配合政府監管要求,同時期望當局在過渡期內加強解說、提供清晰指引,並設立勸解機制,真正實現「放管服」改革目標,讓守法經營者能夠安心推廣,共同推動澳門美容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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