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聯同海關偵破販毒案件

拘捕兩人撿獲660粒違禁藥
18/0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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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兩人撿獲660粒違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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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兩人撿獲660粒違禁藥

司法警察局聯合海關於昨(17)日偵破一宗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案件,拘捕一名本澳女子及一名内地男子,並截獲一個内藏660粒屬本澳禁售及處方藥物的包裹。

司警於本月16日接獲澳門海關通報,稱內地海關發現一個來自外國、經內地準備轉往澳門標示為服裝的快遞包裹,懷疑包裹內藏有處方藥物。司警經調查,鎖定收件人的身份資料及行蹤軌跡,同時聯同澳門海關查悉涉案包裹於昨(17)日下午,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運抵澳門郵政總局,隨即布控。

昨(17)日下午5時,30歲女涉案人陳某到郵政總局取件時被截查,包裹內搜出偽裝用短袖、防曬頭套,以及包括50排、合共660粒藥物;同日晚上7時,執法人員在澳門北區抓獲33歲男性涉案人陳某,該男子為内地居民,在澳門任保安。

司警深入調查後證實,兩名嫌犯合夥做水客已有四年。陳某男子受他人招攬後,再安排陳某女子代收包裹,準備將包裹偷運到內地再收取報酬,但報酬仍在商議。調查資料顯示,陳女和陳男均知悉包裹藏有違禁物品,但仍然協助收取包裹欲偷運到內地。

經司警刑事技術廳對檢獲的膠囊和藥丸緊急化驗後,證實涉案藥品為「芬特明」及「哌醋甲酯」,其中「芬特明」在本澳禁售,「哌醋甲酯」則為處方藥物。本次共繳獲「芬特明」膠囊480粒、「芬特明」藥丸120粒、「哌醋甲酯」藥丸60粒,合計660粒,上述毒品的總價值仍須跟進調查。司警跟進調查案件,並追緝其他涉案人士。

司警强調,走私、販賣管制精神藥品屬嚴重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15年徒刑,市民切勿受金錢利益引誘,以任何方式協助他人代收、攜帶不明物品出入境,避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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