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協調辦公室併入總局

新民防中心實現24小時運作
2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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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防中心實現24小時運作
新民防中心實現24小時運作

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繼續修訂《澳門內部保安綱要法》,特區政府決定將民防職責納入警察總局,並撤銷保安協調辦公室。又提到現時的民防行動中心逾1.5小時才能啓動,望未來將實現24小時運作,提升效率。

另外,未來將會調整警察總局的架構,在原來的基礎上增設民防及協調中心,新增一位局長助理主管,以支援民防時的工作。並將附屬單位「電腦及資訊科技部」和「新聞及公共關係辦公室」改設為處級組織附屬單位,改名為「電腦及資訊科技處」和「警務聯絡和公共關係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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