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諮詢文本中建議取消多類場所的營業時間限制,分別是美容院、健身院或健美院、桌球室、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營業時間限制,給予經營者更彈性的空間,部分場所亦調整入場及逗留限制。
其中,桌球室建議禁止未滿八歲的未成年人或穿著校服的學生入場;年滿八歲但未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由父母任一方、對其行使親權的人士或獲該等人士適當授權的人士陪同入場及逗留;年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自行入場及逗留。
屬「卡拉OK」類型的場所方面,建議禁止穿著校服的學生入場;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由父母任一方或對其行使親權的人士陪同入場及逗留。
網吧建議禁止未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或穿著校服的學生入場;年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僅得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四時後,在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上午八時後進入網吧;上點所指者在星期日至星期五的逗留時間限於晚上八時之前,星期六、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如翌日非為工作日,則逗留時間限於晚上十時之前。

諮詢文本建議將桌球室禁止入場的年齡下調至八歲。(治安警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