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周二公布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指導方針修正草案,首次明文要求申請接受「特別審慎的審查」,並收緊收入、年金及融入社會等條件。
修正草案要求申請人具備不低於日本人的經濟條件,年收入須持續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水平。當局將參考家庭收支、國民生活及民間薪酬等官方統計作判斷。
申請人預計可領取的年金,原則上亦須達到以規定收入工作30年並加入厚生年金所得水平;若年金不足,但持有足夠金融資產彌補,仍可能符合資格。
審查亦將考慮申請人的日語能力、對日本制度及規則的理解,以及育有義務教育階段子女時,是否安排子女就學。
日本人配偶的特例條件亦擬收緊,婚姻年期由3年增至5年,在日居留要求則由1年提高至3年。修訂預計2027年4月實施,收入條件計劃適用於今年4月後提出的申請。(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