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關所屬港珠澳大橋海關近日在入境客車通道查獲280條活體外來魚類,其中107條被列入《口岸重點管控外來物種名錄》。海關依法沒收並作行政處罰,案件是該名錄今年5月1日實施後,全國首宗擅自引進口岸重點管控外來物種案。
涉事客車由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境。關員查驗時,在車尾箱內發現6個裝有水和供氧設備的袋子,內藏大批活魚。經專業機構鑑定,該批魚涉及豹紋翼甲鯰、蘇氏圓腹䰾等外來種類,部分魚類在內地沒有天然分布,具有潛在入侵風險。
海關表示,當事人未取得批准文件,也無法提供檢疫證明。根據《生物安全法》及相關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引進列入名錄的外來物種,海關可予沒收,並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4月,海關總署聯同農業農村部等6部門發布首批《口岸重點管控外來物種名錄》,涵蓋昆蟲、軟體動物、魚類及兩棲動物等4類、21個科屬或物種。制度把具有較高潛在入侵風險的外來生物列為口岸重點管控對象,5月起正式實施。
新名錄落地後首宗案件
與一般禁止攜帶動植物入境個案不同,今次案件首次直接適用新名錄處罰條款。海關查驗不只要確認旅客是否攜帶活體動物,還須經物種鑑定,判斷是否落入重點管控範圍,再按引進目的、數量及是否取得審批文件處理。
外來魚類進入自然水域後,可能捕食本地物種、爭奪食物和棲息空間,也可能攜帶病原體。部分觀賞魚在人工環境看似無害,一旦被棄養或逃逸,便可能在適宜水域繁殖,改變原有生態系統。活魚未經檢疫入境,也會增加動物疫病跨境傳播風險。
港珠澳大橋口岸車流量大,粵港澳三地人員和貨物往來頻繁。活體動物可藏在行李、車廂暗格或容器內,部分以觀賞、養殖甚至食用名義攜帶。關員須結合風險分析、現場觀察及設備檢查,才能辨別異常情況。
內地近年持續完善外來物種管理。2024年,拱北海關緝私部門曾查辦全國首宗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刑事案件,涉案2017隻龜類大部分為巴西紅耳龜。該案其後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與今次行政案件的法律性質不同。
前案針對已被確認具有明顯危害的外來入侵物種,今次新制度則把防線進一步推到「具有潛在風險」階段。即使物種尚未在境內造成入侵後果,只要列入口岸重點管控名錄,未經批准引進便可被處理。
海關提醒,旅客攜帶活體動植物、種子、苗木及水生生物入境前,應先了解檢疫及審批要求,不應自行購買後放入客車或行李帶入。跨境電商、郵遞和快件渠道同樣受到監管,網上標示為寵物或觀賞用途,也不代表可以免辦手續。
案件目前已完成行政處罰,涉案活魚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置。新名錄實施後的首案,亦顯示口岸生物安全監管已由截查常見有害物種,擴展至按清單預防高風險物種入境。(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