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三個五年規劃(二〇二六至二〇三〇年)》正式頒佈,澳門進入第三個五年發展規劃週期。“三五”規劃將“統籌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列為八大目標之一,強調以“教育興澳、科技強澳”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著力破解產業結構相對單一、創新動能不足等長期制約澳門發展的瓶頸。在這一戰略背景下,人工智能 (AI),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經成為推動高等教育改革、促進人才培養模式轉型和提升科研創新能力的重要力量。生成式人工智能正迅速進入高校教學、課後學習、論文寫作、編程實踐和學術研究等多個環節。然而,人工智能的教育價值並不取決於工具使用的頻率,也不能簡單等同於技術功能的疊加。2026年8月發佈的《麻省理工學院人工智能在教學、學習與科研訓練應用特別委員會報告》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雖然為高等教育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但高校在推進“教、學、研”深度融合的過程中仍面臨一系列現實挑戰,如人工智能的使用規範尚不統一,不同學科在人工智能應用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師生可能對人工智能形成過度依賴,把生成結果直接當作知識結論,從而削弱獨立思考、問題意識和學術判斷能力,並需要警惕以技術“自動化”取代人的深度“增強”。一些相關實證材料與學科研究亦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實際成效的高度取決於學生自身的人工智能素養、教師的整體教學設計以及高校現代治理機制的完善程度。德裔巴西哲學家維萊姆·弗盧塞爾曾將人工智能的預測與生成理解為一種程式化的“符號遊戲”。在這一意義上,人類面對人工智能時,不應退化為受演算法支配的“功能性操作員”,而應努力成為具有判斷力和創造力的“遊戲人”,在與技術的互動、試探和對抗中,理解演算法的邊界,識別其偏差,並重新確認人的獨立思考、主體意識和創造能力。基於上述認識,為打破“工具決定論”的迷思,高等教育亟需系統剖析人工智能在教學過程中的“雙刃劍”效應,圍繞“教、學、研”新質生產力的形成機制與重構路徑,建立一個適用於高校教學情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學習影響評估框架,針對人工智能素養、課程重構、評估體系再造及政策制定等維度,探索人工智能在高等教學中的落地路徑,從而維護學習的深度、知識的可靠性以及人的主體性。

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理事韓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