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將與多部門會面探討

選舉需至少300名選民支持
16/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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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需至少300名選民支持
選舉需至少300名選民支持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15)日於公共行政大樓舉行會議,主席唐曉峰表示,將逐一約見廉政公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等部門代表,就選舉事宜交換意見。

唐曉峰表示,若涉及參選人選舉違規情況,可透過廉政公署採取即時調查,希望與廉政公署起到通傳作用;他亦表示,治安警察局可負責新修訂的《選舉法》中出現輕微違反的情況及競選日的交通安排等;司法警察局則負責選舉期間的刑事偵查工作,如網上誣告、網上抹黑等行為。

唐曉峰稱,按法律規定,直選由300至500名選民組成的提名委員會,經選管會審核其合法性,才能提出相關候選名單,若提名委員會欠交文件或不夠300名選民支持, 選管會可拒絕發出相關合法證明,有關利益關係人可向終審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另外,選管會將於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設置辦公處,方便參選人遞交表格或提供市民索取資訊等事項。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將約見多部門代表,就選舉事宜交換意見。(楊淑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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