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鏹水案揭姐弟戀悲歌

男子仔乸都不要 女稱自殺相迫
16/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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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仔乸都不要 女稱自殺相迫
男子仔乸都不要 女稱自殺相迫
男子仔乸都不要 女稱自殺相迫

本月13日一名男子在馬會外被人以腐蝕性液體襲擊,坊間眾說紛紜,但昨日司警公布案情指出,原來受傷男子去年不但拋棄女友,更棄養不足一歲的幼兒,懷疑女友為報復遂用通渠水襲擊事主洩忿,案件最無辜的幼兒目前由社工局照顧。

本周一淋潑腐蝕液案發生後,警方在場蒐證。(澳門電臺圖片)

案情透露,45歲女疑犯於本月13日在事主經常出沒的馬會娛樂場進行跟蹤,但被事主發現後立即離開馬會,之後又緊隨事主身後,兩人懷疑在馬會外衝突,疑犯以事前準備好的通渠水潑向事主,得手後立即逃離現場,劇痛難耐的事主頂著傷勢回到馬會洗手間內以清水沖洗,並報警求助。司警昨日在疑犯位於廣東大馬路的住所內將其拘捕,疑犯身上亦有多處被腐蝕液灼傷的傷口。

男嬰出生 事主走佬

據彭姓疑犯向司警供稱,與30歲事主於2013年相識,兩人之後火速熱戀成為情侶,惟好景不常,疑犯於去年3月懷有事主骨肉,懷疑事主不勝壓力,兩人開始產生感情問題,不時因各種原因爭吵。

至去年12月小孩出生,事主突然離開母子二人。不排除疑犯為情所傷,本周一(13日)當晚帶同通渠水到「負心男」經常出沒位於氹仔的馬會娛樂場等候,伺機在娛樂場門外施襲。

非為報復 稱以死相迫

事主報警時對警方表示,遭前度女友以腐蝕性液體襲擊,導致左臉、頸部及背部等位置造成二級至三級燒傷。不過,疑犯被拘捕後則指,帶通渠水原意並非報仇,而是打算以死相迫,在事主面前將通渠水一飲而盡自殺,希望對方回心轉意,但對方上前阻止,最終造成意外,警方表示,相關說法目前仍在調查中。至於案中出生僅兩個多的嬰兒,目前交由社工局處理。

女疑犯聲稱當時圖飲腐蝕液自殺,非為報復,惟混亂中有液體濺中對方。(梁燦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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