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示系統兩周後實施

文綺華指警示屬勸喻性質
22/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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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綺華指警示屬勸喻性質

三級制旅遊警示系統將於下月7日生效,但有關細節仍未公布。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昨日受訪時表示,現時距離系統正式生效還有大約兩周,會密切留意本地業界討論情況,局方正在評估系統覆蓋的77個國家和地區中,是否有需要評為第一或第二級。

文綺華又稱,本澳的旅遊警示系統屬於勸喻性質,就算有地區被評為第三級,亦不能限制市民出遊的自由、不能強制旅行社不得出團。她呼籲市民出遊前多加留意,或可以購買因應警示推出的保險產品。

文綺華指,旅遊警示系統在3月7日生效,這期間的兩周時間可以讓保險業界有足夠時間推出配套產品,以及讓旅遊業界檢視運作機制去配合警示系統。旅遊局亦正與金融管理局緊密溝通,據了解,目前六、七間保險公司會申請新保險產品。

至於萬一需要退團安排,文綺華表示,鄰近地區會交由旅行社自行決定,除因為旅行機構太多難以統一安排外,亦涉及旅遊目的地是否允許賠償及退費等因素。

內地與臺灣是澳門人常去的旅遊目的地,均未有被納入旅遊警示系統,文綺華表示,是基於一個國家的概念,而鄰近地區做法亦不將有關地區納入旅遊警示系統內。她指出,不納入系統不代表當局不關心兩個地方的旅遊情況,以往的跟進工作會繼續進行,適時提供資訊供市民參考。文綺華稱,未來會持續與業界商討,檢視是否有需要增加其他國家或地區,不斷完善及優化旅遊警示系統。

政府頒布旅遊警示系統分為三級,最高為第三級,但不具禁止性,僅用作危急情況的指標,以讓人意識及注意自身安全,亦非安全保證,所以是否旅遊或根據所得資料而調整旅遊計劃,由個人決定。

文綺華表示,旅遊警示系統屬勸喻性質,不能限制居民自由出行及旅行社出團安排。(陳駿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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