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建恩曾助何超明

為官邸申請增設升降機
06/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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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邸申請增設升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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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明案其餘被告的案件在初級法院續審,只有五名被告出庭。早上審理何超明官邸工程合同、水電維修保安監察合同、以及發電機保養合同的判給。

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作供時表示,多年來只去過一次檢察長官邸。有關官邸的事宜,他亦只處理過3宗,其中一次是官邸要增設升降機,需黎建恩的身份證用作申請工務局准照。黎建恩稱,何超明不會向他交帶處理檢察長官邸的清潔服務。官邸的清潔外判是慣常開支,而人事財政廳最多會有4人參與核實批給程序,所以他也沒有細閱簽署文件。

黃國威稱在承接皇朝辦公室的水電,及保安監察維修保養合同時,私底下沒有向何超明透露,而服務期間,例如要處理漏水時,會由檢察院職員陳樂其通知。檢察院的發電機保養工程,黃國威表示與二判口頭報價,每半年做兩次保養,多年來都沒發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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