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天津爆炸詐騙案判入獄三年
28/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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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天津爆炸詐騙案判入獄三年
女子天津爆炸詐騙案判入獄三年

廣西防城港防城區法院今日一審判決楊彩蘭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作案時使用的手機被沒收。2015年8月13日凌晨1時,楊彩蘭在微博中謊稱父親在天津港爆炸中去世,博取同情,非法獲取網友「打賞」人民幣96,57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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