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裁定

警察偷裝GPS捉賊違法
16/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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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偷裝GPS捉賊違法
警察偷裝GPS捉賊違法

日本警方未申請搜索票便在疑犯的車輛上安裝衛星導航系統(GPS)是否合法?日本最高法院當地時間周三裁定,警方在調查對象汽車上安裝GPS追蹤,侵犯私隱。最高法院指出,若警方沒有獲得法院批准,便私自安裝GPS,即屬違法。

最高法院在審理大阪一宗盜竊案的上訴中指出,GPS調查「持續大範圍地掌握對象的行動,侵犯私隱權」,以及侵犯憲法保障的重要權益。因此,最高法院將其列為需要法院批准的強制調查。警察廳周三已下達通知,要求全國警察停止GPS調查。

日本警察廳在2006年頒布內規,指示各都道府縣警署偵辦竊盜、綁架、組織性藥物及槍砲犯罪等七項犯罪時,可使用GPS蒐證,警方將這種蒐證手法視為「任意搜索」,事前無須申請搜索票,也對疑犯保密。

大阪府警方於2013偵辦一宗集團竊盜案時,秘密地在疑犯的19輛汽車及機車上裝設GPS,再利用手機監視疑犯行蹤,取得犯案證據,四名疑犯最後被檢方起訴十宗罪嫌。竊盜集團主嫌不服,以警方違法搜索侵犯個人隱私為由,主張證據無效。

2015年,地院法官採信被告律師的抗辯,裁定警方GPS蒐證無效,但依其他證據仍判處主嫌五年零六個月徒刑。2016年3月,大阪高院二審,法官認為警方以GPS蒐證對隱私侵害程度不大,裁定適法,並維持主嫌有罪判決,被告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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