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九被告續審

證人指何工作形象正面
08/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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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指何工作形象正面

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九名被告,初級法院合議庭上周五(5日)繼續審理,傳召四名證人作供,前廉政公署助理專員、現職檢察官的陳錫豪再度出庭作供,合議庭詢問何超明在檢察院的形象,陳錫豪回應稱,何超明給檢察院同事的工作形象正面,但據他認識的何超明,較少與下層同事有直接接觸,故有關形象應在其公開態度及言談中被定性。他又稱,感覺檢察院內部人員大都按上級指示做好份內事,亦未曾聽說有人質疑何超明的工作表現。

證人陳錫豪作證表示,未曾聽說有人質疑何超明的工作表現。(資料圖片)

陳錫豪稱,2012年曾向何超明提議將卷宗以微縮攝影技術作適當保存,但何沒有向其提及當時檢察院已將微縮卷宗工作外判給涉案公司,他又指有關項目直接向何滙報,沒有向案中被告之一、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直接談及有關項目,他稱,出外參觀電子微縮系統時,會聯絡黎建恩協助安排,但黎亦沒有過問細節。

陳錫豪透露,檢察院同儕間有保密的工作意識,「唔關自己事唔好理,別人的事唔好問」,相互之間不會過問對方的工作背景或目的,黎作為檢察長辦公室主任,此意識應比其他人強。

檢察長辦公室前支援廳廳長鄧偉民作供稱,另一涉案被告、檢察院前綜合管理組主管陳家輝曾指示她以邀請標方式判給。她於2000年入職檢察院人事財政廳,其丈夫與何超明為堂兄弟。她稱, 據了解,過往檢察院對電腦、傢俬有進行過兩次公開招標,其後多以邀請標方式判給。當時她的上級陳家輝曾向她表示基於安全理由,先前用過服務好的供應商可沿用下去,但若服務不好則可更換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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