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頭盔標籤脫落仍可使用
17/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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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電單車頭盔和車輛尾氣問題。

有市民反映期望購買合乎標準的頭盔後,由交通局發標籤給市民貼上,處理標籤脫落的情況,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表示在下月13日新法例生效後初期,局方和治安警會共同執法,但以勸喻和教育為主,如果全澳市民的頭盔標貼都由當局發出,會對政府運作帶來一定影響。若市民的頭盔標籤脫落,可到交通局的網上參閱有關的型號是否已核准,如是則仍可使用,若因此而遭執法部門檢控,交通局會發出聲明書予有關部門自動銷案。若頭盔是從外地購買,須提供有關頭盔的技術性資料和填寫表格,交予交通局認證。

有聽眾認為對旅遊巴是車輛尾氣排放不夠嚴格,對老爺車制定另一套標準,環保局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陳美寶回應,本澳的標準是透過學術機構研究和收集交通局的數據,以及視乎本澳實際情況和在用車輛數據來制定。15年以上的車輛,如果車主有定期維修保養,相信合格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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