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非關打壓言論自由

明年進入立法程序 首指電腦病毒
06/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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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本澳沒有「網絡23條」,但不久將來,極有可能出現《網絡安全法》。究竟《網絡安全法》是甚麼東西?它和言論自由是否有關?

司法警察局局長周偉光今年1月底接受電台時事節目訪問,被問及《網絡安全法》的進度時稱,有關工作是跨司、跨部門進行,行政長官十分重視,又指網絡犯罪已趨全球化,司警現時與鄰近地區及國際刑警的合作機制暢順見效,對打擊網絡犯罪起一定作用。

到了上月21日,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下圖)在出席一項治安發布會上指出,為了應對電腦病毒的肆虐,澳門的《網絡安全法》計劃在明年進入立法程序,但表示《網絡安全法》與限制言論自由無關。

黃少澤強調,法案目的是為了構建確保政府和關鍵基礎設施的防範體系,對網絡內容或言論不會進行解碼,因此與打壓言論自由完全沒有關。他又指出,《網絡安全法》實施後,當局將會評估網絡數據流量,從而知悉網絡的相關風險,並發出指引以確保網絡安全,過程中警方不會介入任何網絡內容,只有經過司法機關的批准,才會對有關內容進行解碼。

然而,「構建確保政府和關鍵基礎設施的防範體系」的具體內容有哪些?是否單指電腦病毒,宣揚「恐怖襲擊」言論又算不算?口頭上聲稱「推翻特區政府」是否在該法之內?抑或要有具體及實質行動配合,才算是構成觸犯《網絡安全法》?一切有待官方進一步公布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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