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分析及討論《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政府部門代表列席會議。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時稱,是次為最後一次審議該法案,下一步政府將完善草案文本,二常會撰寫意見書,爭取下月中旬送交立法會大會表決。
陳澤武稱,會議主要有針對法案「招牌或廣告的裝設」的討論花費校對時間。原來文本中地面層外墻如果做廣告、應預先通知管理機關或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出席會議的議員認為條文並無罰則,通知的形式、內容等又未列明,無實質作用。而且現行裝設招牌已有權限單位監管,因此以6:3投票建議刪除,政府同意刪除有關條文。
另外,關於上次會議中討論的條文第九條建議引入保證金制度,唐曉晴表示支持,但轉述有法律界人士希望政府解釋清楚保證金如何交易,清晰公證員的工作流程,釋除法律界的疑慮。議員吳國昌則希望多做宣傳。政府表示將稍後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