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討論《禁毒法》修訂

質疑提高吸毒刑期有違原意
19/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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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提高吸毒刑期有違原意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細則性討論修改《禁毒法》法案,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在會後表示,多數委員認為吸毒者是整個毒品犯罪中的受害者,質疑法案建議提升吸毒罪的最高刑期至一年,而且近年跨境毒品犯罪愈趨猖獗,但法案中沒有關於跨境販毒的針對性條文,委員認為法案應著重處罰販毒的一方,而不是只針對吸毒者提高刑罰。

立法會三常會昨首次細則性討論修改《禁毒法》法案,多數委員質疑提高吸毒刑期有違原意。(梁佩茵攝)

鄭志強稱,2009年《禁毒法》立法時政府接受委員會意見,對吸毒者應以鼓勵方式助他們改過自新,將建議的六個月刑罰減至三個月,但是次修法卻加重刑罰至最高一年,似乎與立法原意不符。他表示,委員多數認為,吸毒人士是整個犯罪中的受害者,應針對加重販毒者的刑罰,打擊毒品的輸入,跨境的販毒才是最重要。另外,委員會亦對強制性驗尿有所保留,認為有侵犯人權之嫌,希望政府下次列席會議時再詳細解釋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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