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事件」有後續

張永春:派早餐屬恆常服務不違法
23/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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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春:派早餐屬恆常服務不違法

有媒體早前報道,有團體疑派早餐予長者,投票給指定候選人。廉政專員張永春今日再作補充解釋,除了「早餐」的利益價值低外,團體派發早餐仍是社區恆常性服務,並不是選舉日才提供的。他又指,廉署亦聽到雙方解釋,認為並不是為了影響投票意向而提供的。

張永春又指非常關注事件;他強調並不是指「提供早餐不算賄選、小小意思無咩所謂」,而是早餐亦有便有貴,如果是有團體向市民提供五星級酒店的早餐,同時亦做拉票宣傳,一定構成賄選。

他指,如果以「一蚊」都構成利益的標準,那絕大部分的選團所派發宣傳物品也屬違法;他稱一蚊都構成利益標準實屬道德層面,而不是賄選罪的執法標準。所以並不是選擇性執法,而要看整體考慮才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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