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147次食物標籤巡查

有發現不符合情況
24/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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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陳亦立在今日立法會第二日辯論明年度經濟財政施政方針上,指出如發現有企業擅自改食用安全日期,應給予嚴厲處罰。又指現時食物標籤細、易脫色。建議通過修改法律法規,規範食物安全標籤安全標準,從而避免誤食過期食品等。

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就食物標籤方面做了147次巡查,亦發現有不符合的情況。就事件已開立了四個行政處罰程序,作出了四個處罰批示,共罰款了12,037元,涉及情況包括售賣沒有標籤,過期包裝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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