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志欲領養代孕親生兒

遭星洲法院駁回
28/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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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星洲法院駁回

新加坡一名同性戀男子,四年前在美國花費20萬美元(約澳門幣160萬元)透過代理孕母產子帶返國照顧。該男子近日正式申請領養兒子,希望小孩正式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但遭法院拒絕。

據《法新社》報道,申請人是一名醫生,他與同性伴侶數年前一同到美國進行人工受孕,並以20萬美元請代理孕母生下兒子。兒子出生後由申請人帶回新加坡照顧,至今已四歲。他早前向法院申請正式領養兒子,使二人關係「合法化」,並希望讓兒子獲新加坡公民身份,但遭法院駁回。

根據新加坡法律,新加坡不允許同性戀婚姻。只有異性戀人正式結婚後,子女地位才算合法化,同性伴侶子女在法律上不算直系親屬。法官表示,領養孩副程序僅適用於新加坡已婚夫婦,又稱本案小孩福利不成問題,因為他將繼續受到親生父親照顧,且擁有美國公民身份,不是沒有國籍,所以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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