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17/01/2018
37515
收藏
分享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立法會全體大會以30票贊成、一票棄權一般性通過《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修訂案。列席立法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稱,制度建設需平衡部門管理需要與公務員權利,任何一方利益最大化亦不利公務員管理及施政目標實現。她並稱,今次修訂案屬第一階段,之後會進行第二階段,會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完成整體公職制度的修訂工作。

有議員關注到公務員超時工作情況,指修訂案建議取消現時每年300小時的超時工作上限,但維持52小時的每月上限,質疑時數仍甚高。陳海帆回應指,特區成立後,市民要求提高,政府因應訴求增加服務和延長服務時間,部門的工作量和職能亦不斷增加,部門要求員工超時工作,相信屬於工作需要。她希望部門管理更人性化,當有人員超過超時上限,應找其他同事接手工作,打造和諧工作環境。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