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官培訓課程招生

修讀期間可收薪俸
25/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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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期間可收薪俸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開辦「第十七屆警官培訓課程」招生,透過錄取考試方式招考20名學員。報名由今(25)日起至2月13日,報考人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非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至今年底前年齡需介乎18至25歲,未滿26歲;男性身高最少為1.63米,女性最少為1.55米;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及具澳門高中畢業學歷。入學試將於2月至10月期間進行,包括體格檢查、體能測驗、文化知識測驗及心理技術測驗四個階段。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官培訓課程學生,需接受嚴格訓練。 (資料圖片)

「第十七屆警官培訓課程」將於2018/2019學年度開學,為期四個學年,隨後進行實習。根據法例規定,學員於修讀期間可收取薪俸,一年級薪俸點為250點(以現時每一薪俸點85元計,相當於21,250元);二年級薪俸點為270點;三年級薪俸點為290點;四年級薪俸點為310點;準警官薪俸點為340點。

完成課程及成績及格者,將獲授予警務科學學士學位,並得以進入治安警察局之高級職程,職級為副警司。有意者可查閱刊登於昨日第四期第二組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之招考通告,或瀏覽澳門保安部隊網頁http://www.fsm.gov.mo,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8990636 或8899 046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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