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到樓贏了官司又如何?
01/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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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到樓贏了官司又如何?
買不到樓贏了官司又如何?

「海一居」事件紛紛攘攘超過兩年,3,000多位買入樓花的小業主仍在等待發展商保利達洋行與政府有關批地失效的司法訴訟結果,政府雖然一早表明對「海一居」今後的土地利用已有基本方案,惟卻要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會公布。換言之,事件始終未明朗化。

而然,初級法院民事法庭近日審理一宗「海一居」小業主請求宣告解除預約買賣合同訴訟,並宣布判決結果,由這位小業主勝訴,保利達洋行需要返還小業主購買樓花所支付款項202萬5,804元,以及傳喚被告之日起至完全支付為止的延遲利息。初級法院更指出,法院正在處理數宗同類型的案件。既然這宗案件中小業主勝訴,相信會成為案例,其餘請求宣告解除預約買賣合同的小業主都有很大機會勝訴。

表面來看, 這次判決結果是「海一居」小業主的維權第一勝,然而,保利達洋行有權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事件又會再次返回司法程序,不知要待何時才有最終判決,難以保證何時能夠退還樓款; 即使真的退款,當年支付的買樓款項,也已無法在現時的樓市買到相同面積的單位,因此小業主始終要「蝕一筆」。

此外,中級法院已就保利達洋行針對行政長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給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訴作出一審合議庭裁判,判決原告敗訴,並確認行政長官宣告土地批給失效行為的合法性。案件仍在上訴中,即使保利達洋行取得勝訴,並重新取得土地批給,樓宇建成最少也需三年半,其他堅持要「原則原圖」收樓的小業主又要多心驚膽顫1,200多個晚上!

因此,無論是那位成功告贏保利達的小業主,還是一班堅持收樓的小業主,那個理想的家還是如這幾天的天氣一樣,被陰霾蒙蔽,未看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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